山东恒标知识产权郭旭

软件企业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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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评估”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同时围绕双软评估做好软件年度评估、软件企业变更、软件产品变更等业务服务。为推动软件企业能力提升,加快推进软件行业自律,帮助软件企业提高涉税风险管控水平,满足企业市场需求,开展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即“双软评估”。

1.软件产品登记的好处

申请软件产品登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3%)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软件产品是什么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该登记的“软件产品”名称必须和发票名称一致,增值税超过3%的部分方可享受即征即退)

一、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二、申请认定所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一份;

(2)、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三份(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份;

(6)、企业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须提供50%企业大专以上人员的学历复印件一套。如企业全部人员超过20人,可不提供学历复印件,请列出企业人员名单一份(包括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加盖人事章或公章;

(7)、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一份,加盖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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